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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德育素质评价办法(2024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学生德育素质进行全面、科学地评价,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本科生德育素质评价办法(2024年修订)》,结合金沙官网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正式学籍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评价机构和评价内容
第三条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全校学生德育素质评价工作,并对各学院学生德育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学生德育素质评价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实施。成立学生德育素质评价工作学院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团委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辅导员代表、班导师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学生德育素质评价细则和实施办法,领导本学院开展学生德育素质评价工作。
第五条 辅导员、班导师指导班级做好评价日常材料的记录及组织评价工作的实施。班级成立德育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由班导师、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代表3人(共6人)组成,开展本班级德育素质评价工作,其中学生代表由学生投票产生。德育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成员应实事求是、严谨仔细,对本班级德育素质评价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负责。
第六条 学生德育评价主要从理想信念、中国精神、道德法纪、学习态度、心理素养等方面进行考量。
(一)理想信念。考察学生将个人发展与国家民族前途联系在一起,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解决中国问题等方面的表现。
(二)中国精神。考察学生具有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积极参与党史情教育活动等方面表现。
(三)道德法纪。重点考察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确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遵守校规校纪,秉承校风校训,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等方面表现。
(四)学习态度。考察学生保持积极学习态度、掌握有效学习方法、形成自主学习意识,不迟到早退、无故旷课,以及具备良好学术素养、职业品格等方面表现。
(四)心理素养。考察学生适应大学生活和社会环境,具备良好人际沟通,调节不良情绪,应对苦难挫折的积极心理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表现。
第三章评价程序和评价标准
第七条 学生德育评价工作应在掌握学生日常表现情况的基础上,本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采用定量与定性、个人评议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客观评价,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学生德育素质评价每学年进行一次,对学生前一学年的德育素质进行评价,一般于新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
第八条 德育素质评价工作分班级评价、年级汇总、学院审核三个步骤进行。
(一)班级评价。根据每名同学的日常表现,班级德育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在年级辅导员、班导师的指导下按照本办法进行评价。辅导员、班导师对德育素质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审核相关材料,发现问题,进行修正。
(二)年级汇总。辅导员汇总所带班级德育素质评价结果,审核无误后,上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核。
(三)学院审查。学院学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确保测评结果的公平、公正。同时将原始材料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第九条 德育素质评价标准
学生的学年德育素质评价从理想信念、中国精神、道德法纪、学习态度、心理素养、纪实加分项六个方面内容开展,最高计100分(后附参考量表)。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社会、学校不良影响的德育成绩为不及格;受到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分别给予20分,25分,30分,35分的减分,受到学校职能部门或学院通报批评,给予20分的减分。
(一)德育素质评价打分采取评议方式开展,具体参照附件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德育素质评议参考量表》。
(二)评议计分比例分配:学生自评占50%;班级德育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占50%。
(三)学生、教师要实事求是,做到公平、公正。
第四章评议结果和争议处理
第十条 学生德育素质评价满分为100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成绩大于90分为“优”;成绩大于等于80分为“良”;成绩大于等于60分低于80分为“中”;成绩低于60分为“差”。
第十一条 学生在道德操行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有突出事迹的,经学生本人申请或班导师、辅导员推荐,可由学院领导小组直接认定评价等级。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德育素质评价结果是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开展奖学金评审、荣誉称号授予、推优入团入党等工作时应对学生德育素质评定等级作相应要求。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从2024年9月开始执行。
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
2024年8月30日
计算机学院本科生德育素质评议参考量表
评价工作小组成员(班导师: 、班长: 、团支书: 、学生代表1: 、 学生代表2: 学生代表3: ) 被评人: | ||||
项 目 | 指 标 | 学生自评 | 班级工作小组分值 | |
理想信念 (20分) |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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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想,将个人发展与国家前途紧密联系(4分) | ||||
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4分) | ||||
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4分) | ||||
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论解决中国现实问题的能力(4分) | ||||
中国精神 (20分) | 爱党爱国爱人民(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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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2.5分) | ||||
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2.5分) | ||||
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2.5分) | ||||
认真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2.5分) | ||||
积极参与党史国情教育活动(2.5分) | ||||
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2.5分) | ||||
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2.5分) | ||||
道德法纪 (15分) |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继承优良传统和革命道德(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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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1.5分) | ||||
遵守学校章程和学校各方面管理规定(1.5分) | ||||
生活节俭、拒绝浪费,爱惜粮食(1.5分) | ||||
遵守社会公德,爱护环境,爱护公共财物(1.5分) | ||||
恪守学术道德、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借贷助学贷款、诚信交往(1.5分) | ||||
尊重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衣装整洁(1.5分) | ||||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1.5分) | ||||
积极承担班级和社会工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1.5分) | ||||
遵守学校关于学生社区、公寓楼和宿舍管理的各项活动(1.5分) | ||||
学习态度 (15分) | 学风端正,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态度积极进取(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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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学精诚,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4分) | ||||
勇于探索,积极参加课外科研创新活动(4分) | ||||
自觉遵守课堂秩序,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3分) | ||||
心理素养 (10分) | 与他人友好相处,具有和谐的人际关系(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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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5分) | ||||
纪实加分项(20分) | 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活动 (此项封顶6分,可累加) | 青年大学习≥18次(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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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组织的思政类活动,由组织老师认定,每次0.5分,3分封顶 | ||||
获得思政教育类相关荣誉称号 (此项封顶5分,可累加) | 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荣誉称号,省部级及以上加3分,校级加2分,院级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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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先进班集体标兵、优良学风班集体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荣誉称号的班级,省部级及以上全班每人加2分,校级全班每人加1分。 | ||||
担任学生干部且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此项封顶6分,可累加) | 校级/院级学生会主席或团委学生副书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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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院级学生会或团委分部门部长;班级班长、团支书(4分) | ||||
班级学习委员、生活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心理委员、文体委员(3分) | ||||
拾金不昧、维护社会公德等突出事迹 (此项封顶3分,可累加) | 无偿献血,学年内每次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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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造血干细胞库(0.5分) | ||||
勇于批评不良现象,及时制止、揭发考试舞弊等各种违纪行为(0.5分) | ||||
见义勇为等突出事迹 (20分) | 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见义勇为等突出事迹(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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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减分项 | 违反学校规定并予以纪律处分的行为 | 留校察看(-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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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过(-30分) | ||||
严重警告(-25分) | ||||
警告(-20分) | ||||
各级通报批评(-5分/次) | ||||
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 无故不参与班级集体活动,每次扣(-0.5分/次) | |||
文体活动报名后无故不参加(-0.5分/次) | ||||
合计 | / | / | ( ) | ( ) |
学生德育素质评价总分 | ( )分 | |||
本人确认签字: |
说明:
1、学生德育素质评价总分=(学生自评分值+班级工作小组分值)/2。
2、如本人是班级德育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成员,则该生不再对自己进行小组评价。
3、班级德育素质评价工作小组评议得分为全部小组成员打分后的平均值得分。
4、同一学生在同一类别获得的荣誉称号只奖励最高分,不累加。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班级 德育素质评价工作小组
学生代表推荐选票
序号 | 姓名 | 确认签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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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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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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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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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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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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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到会人数需超过班级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开会投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班级 德育素质评价工作小组
学生代表推荐汇总票
序号 | 姓名 | 得票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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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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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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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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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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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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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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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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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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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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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人数( )人,实际到会人数( )人。
监票人签字: (班长)
计票人签字: (团支书、学习委员)
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1、到会人数需超过班级人数的五分之四投票结果有效。
2、当选人名额为 4-6 人,推荐汇总票按得票从高至低排序。
3、当选人得票数需超过实际到会人数的半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班级 德育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名单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1 | 班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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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团支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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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生代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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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生代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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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学生代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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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导师签字确认:
辅导员签字确认:
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请班导师、辅导员监督所带班级德育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名单的推选工作程
序、结果,确认无异议后签字确认,并将该名单连同汇总票交至学院学生德育素
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