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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续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薛永江发布时间:2024-03-21浏览次数:10

关于做好2023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续贷工作的通知

班级

根据教育部全国资助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75号)的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金沙官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贷申请人员范围

非毕业年级(本科2020级、2021级、2022级,研究生2021级、2022级)有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

二、续贷申请流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凡继续申请2023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续贷申请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个人申请(四步骤)

 ①学生应于2023613日至630日,尽早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http://www.csls.cdb.com.cn);

 ②点击“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用学生本人的用户名、密码登陆,更新或完善个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

 ③在“我的贷款”模块,点击“+进入新页面后,先填写贷款金额及续贷声明(需详细描述本人2022学年的思想、学习等各方面情况,字符数必须严格控制在100-200字之间,字数不符的系统自动拒绝审核),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待系统审核通过即完成网上续贷申请;审核未通过的须重新申请。

 ④上报“回执校验码”

学生收到本人助学贷款“回执校验码”后,妥善保管,并于秋季学期开学第1周内将上报学院。

2.学校协助完成相关信息录入

学生处学生管理资助中心在各学院上报的基础上,协助完成学生“回执校验码”的信息录入工作,以确保学生顺利续贷。

(二)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

学生如申请的是非国家开发银行(如河北、江苏、福建等省的农村信用社,黑龙江省的哈尔滨银行,云南曲靖县的农业银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由学生本人根据各金融机构的续贷申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准备相关证明材料。需要盖章的请于630前工作时间到学生办(软件园C110)、学生处学生管理资助中心(艺缘活动中心A304)办理。

联系人:王瑞8395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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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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