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津工大[2019]181号)、《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津工大[2019]182号)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通知,现将金沙官网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人数全校共计782人,每人5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且自上一学年始至评审日无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20%,综合测评成绩突出;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四)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将纸质版两份(在背面用铅笔写上家庭所属的东中西部)及电子表以“学院姓名”(如“计算机张三”)命名,于11月13日下午4点前交给辅导员老师。
(五)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在同一学年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六)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通过银行卡代发,一次性将奖励金发到学生中国建设银行卡(无卡的学生请及时补办)。
二、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一等国家助学金每人3800元/年,二等国家助学金每人3100元/年,三等国家助学金每人2500元/年。
(三)申请条件和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
1、已在《拟推荐获得助学金名单》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将纸质版一份(在背面用铅笔写上家庭所属的东中西部),于11月13日下午4点之前交给辅导员老师;
2、未在《拟推荐获得助学金名单》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在背面用铅笔写上家庭所属的东中西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及相关证明材料,于11月13日中午12点之前交给辅导员老师。
(五)国家助学金通过建设银行卡代发(无卡的学生请及时补办)。
三、说明:想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论是否在附件7、附件8拟推荐名单内,都请按要求按时提交材料,并且申请表请严格按照附件5、附件6的说明填写。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工作办公室83956301或83956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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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